青岛自贸片区云台山路以东、开放路以南、乐业路以西、甜水河路以北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编制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青岛自贸片区·中德生态园管委投资促进二部(以下简称“询比单位”)拟通过询比方式采购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编制服务单位,编制青岛自贸片区云台山路以东、开放路以南、乐业路以西、甜水河路以北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现发布询比公告。
青岛自贸片区云台山路以东、开放路以南、乐业路以西新闻联播在线观看、甜水河路以北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1、地块位置:项目位于云台山路以东、开放路以南、乐业路以西、甜水河路以北。
1.容积率:≥1.5(建筑面积应按照每个自然层楼(地)面处外围护结构外表面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应满足《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其中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4.建筑高度:≤40m。(不同形式屋顶建筑高度计算方式不同,当同一座建筑有多种屋面形式,或多个室外设计地坪时建筑高度应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1.平屋顶建筑高度应按室外设计地坪至建筑物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无女儿墙的建筑应按至其屋面檐口顶点的高度计算。2.坡屋顶建筑应分别计算檐口及屋脊高度,檐口高度应按室外设计地坪至屋面檐口或坡屋面最低点的高度计算,屋脊高度应按室外设计地坪至屋脊的高度计算。)。
5.指标说明:本规划条件所述建筑面积按照《青岛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及规划指标计算技术细则(2024年版)》(青自然资规字〔2024〕126号)及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1.建筑退让:东侧地上建筑退后用地红线米,北侧、南侧及西侧地上建筑退后用地红线米;地下建筑部分退后用地红线距离符合《青岛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法规、规范文件要求。
2.建筑间距:新建建筑之间、新建建筑与周边建筑保持合法间距,满足《青岛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法规、规范文件要求。
3.竖向设计:根据《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青岛西海岸综合保税区及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青政(自)规字[2022]11号),建设用地规划场地标高建议至少高出最近道路标高0.3m,地表坡度控制在0.5%-2%之间;同时充分考虑地块内的土方平衡,地块室外地坪标高应与交通组织、绿化环境、周边城市道路及现状其他房屋地形标高相衔接,并满足排水及管线设置要求。地形复杂的应合理规划利用地形。
4.交通组织、出入口位置:合理组织规划用地内的交通流线,可沿北侧及西侧市政道路开设机动车出入口,设置位置与道路交叉口的距离,应满足《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及《青岛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要求。场地内的主要道路布局及出入口位置、地下车库出入口位置应符合相关法规、规范要求。
5.停车规模:不低于0.4车位/100m2建筑面积,配建的停车场应和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按照现行《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及相关规范配齐各类配套设施,必备的公共配套设施应与首期项目同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同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同步规划核实。
结合项目需求对项目配套建设的市政工程(给水、雨水、污水、供电、燃气、通信及附属设施)进行管线综合设计,并考虑附属设施的布置。结合项目周边地块建设时序,充分考虑现状及规划市政管线情况,合理设置管线接入位置。
1.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按照《青岛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导则(试行)》(青自然资规字(2024)8号)及有关标准规范、技术规定编制设计方案。
2.设计方案可能涉及征求上级部门意见、提交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向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报告、专家论证、公示、听证、方案联审等特殊程序。其中,批前公示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历史城区内20个工作日)。
3.设计单位在进行规划设计时不得擅自改变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条件,不得违反国家、地方有关标准规范、技术规定。对有关的经济技术指标以及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规模等级等应当在总平面图中列表标明。
5.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原则,新建建筑的体量、材料色彩应与周围环境协调,体现时代性、地域性和项目特性,项目自然环境格局空间景观结构、公共开放空间、建筑形态等应符合《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青岛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青岛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管控技术导则(试行)》(青自然资规字(2024)24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建筑空间形态应优美、富有韵律,与周边区域协调,形成良好的天际线及视线关系,并注重建筑形体、建筑立面及第五立面的设计,沿街界面形态、高度设置与街道尺度应舒适美观,建筑表现形式应与建筑功能相适应,色彩应协调。
6.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其他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前,应当向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设计文本要求:除特别要求及规定外,设计深度满足最新版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设计方案8份,设计文本8份及对应的电子文件(U盘介质)8套(含相应CAD、PDF、JPG等设计图纸电子文件及相应计算书等)
2、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国家各行业设计规范、规程、行业条例及项目所在地方规定和标准。
4、符合规划、国土、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环保、人防、防火、防雷等国家及山东省青岛市有关法规、规范方面的要求。
本次询比采取综合评审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经评审,资格审查合格、得分最高的拟选定为中标单位。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投标人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自2022年起近3年内从事过同类业绩证明文件(提供至少一个满足上述要求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装订方式不限,采用现场送达方式的使用密封件封装递交,密封件需粘贴密封套,密封套中需体现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密封时间,具体格式不限。
该项目投标报价需现场送达,投标送达时限截至2025年6月6日14:00,超时送达视为无效投标。
现场送达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团结路2877号青岛中德生态园管委107会议室。
注:现场送达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送达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本项目由询比单位委托中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委托费用以中标金额为基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取费标准的65%据实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2.该地块设计中标单位设计费用由地块实际竞得方支付。中标后,询比单位与设计中标单位签订设计合同,待实际土地竞得方确认后,设计中标单位与地块实际竞得方签订规划设计费用支付协议,具体支付节点在设计中标单位与地块实际竞得方协议中另行约定。